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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黑河学院2016年稻香园餐厅特色档口中标人放弃经营权的通知
2016-03-18 16:20  

黑河学院2016年稻香园餐厅特色档口项目于 201619上午10点在黑河学院明德楼三楼会议室进行开标。预中标人为:二号档口(石岩);三号档口(晋文羽);四号档口(王立影);五号档口(杨庆生)。

按照此项目招标公告要求,中标经营者需一次性缴纳履行经营协议的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壹万元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并且在公示期满15个工作日履行经营合同。四个中标人一直未上缴剩余的四万元履约保证金,且未在规定日期与黑河学院签订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4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供应商的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中标人自动放弃经营权。

黑河学院

二零一六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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