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学院探知楼、明德楼更换静电地板工程项目进行招标公告,欢迎具备资质的合格企业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黑河学院探知楼、明德楼更换静电地板工程项目
2、工程地点:黑河学院明德楼三楼电子阅览室、润德楼财务支付中心、探知楼A409、A309、A208机房
3、工程工作范畴:

4、工程要求:本工程要求在2016年 1 月15 日前完工。
5、本工程控制价:302630.72 元
6、投标保证金:15000 元
7、报价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注册资金在50万元以上的电力、电器、计算机科技公司
8、报价供应商须知:报价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证件:
(1)经年审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经年审合格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经年审合格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委托参加投标的还应持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法人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提供静电地板生产厂家的授权或代理产品的委托证明原件,厂家营业执照、产品检验报告、合格证、资质认定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5)投标单位在开标前须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在12月30日上午8点30分之前存到学校指定账户,同时注明项目名称及投标单位名称,账户如下:
单位名称:黑河学院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黑河分行营业部
账号:23001735151050511691
9、评标办法及其他事宜
本次评标办法为经评审最低投标价中标法。计算方法如下:
(1)计算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报价等于或多于五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2)计算投标最低价控制值(计算投标最低价控制率E值,取值范围为3~6的整数),招标时由招标人现场随机抽取E值。
(3)最低投标报价限制值,将等于或大于此值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招标人选择排序第一的投标人中标。当两家投标人投标报价相同时,且排序并列第一时,招标人可以选择其一家为中标人。
10、投标文件送达地点:直接带到开标会现场
11、招标地点:黑河学院明德楼三楼会议室
12、招标时间:2015年12月30日上午8分30分
13、所有工程量以现场踏勘为准(投标人投标前必须联系项目负责人持现场勘查表踏勘现场并现场签字确认,确认单装订在标书资格资料最后一页,未踏查现场企业无投标资格。勘察时间定为 12 月 28 日上午 10:30点——11:30点。
14、评标办法及其他事宜
本次招标采用低价评标法,并及时将中标结果公示,我校不向未中标方解释落标原因。投标单位一经中标,招投标双方将签订正式合同,未尽事宜将在合同中予以补充和完善。如对预中标人和预中标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本结果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黑河学院纪检监察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予受理。
采 购 人:黑河学院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164300
项目负责人:徐冰 联系电话:135552998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