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学院稻香园餐厅物资采购进行招标,欢迎具有能力的合格企业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及要求
食品物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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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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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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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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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证校方质量需求的前提下,并承诺合同期内低于含税市场价的百分之四以上,按报价最低者,确定中标方,投标方需提供肉类的产地、品牌、检验检疫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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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接收散养猪肉,如投标商在合同期内提供非中标品牌冷鲜肉,校方有权终止合同,且不退还质量保证金;学校将组织招标小组赴市场调研“市场价”,投标方需按调研市场价,结合自身承诺比例,填报招标单价与招标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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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保证金:10000元
三、报价供应商资格:
参加本项目的报价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价供应商须知:
1.报价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证件:
(1)经年审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经年审合格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食品流通许可证正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近期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及合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委托参加投标的还应持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法人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6)投标单位在开标前须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在 9月7日上午8点30分之前存到学校指定账户,同时注明项目名称及投标单位名称,账户如下:
单位名称:黑河学院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黑河分行营业部
账号:23001735151050511691
(7)中标供应商投标单价自中标之日起,30天为“锁定”价格。
2.报价文件采用清单报价,报价文件必须用A4纸打印,所有资料按顺序分别装订成册,报价文件一式2份。
3.投标文件送达地点:直接带到开标会现场
4.招标地点:黑河学院明德楼三楼会议室
5.招标时间:
2015 年
9月
7
日上午 9点30分
6. 评标办法及其他事宜
本次招标采用低价评标法,并及时将中标结果公示,我校不向未中标方解释落标原因。投标单位一经中标,招投标双方将签订正式合同,未尽事宜将在合同中予以补充和完善。如对预中标人和预中标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本结果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黑河学院纪检监察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予受理。
采 购 人:黑河学院
办公地址:黑河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办公室408-7室
邮政编码:164300
项目负责人:马墨南 联系电话:13251569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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