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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政府采购资金结算操作规程(附验收报告等)
2013-03-06 00:00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资金结算操作规程

为加强政府采购资金管理,提高资金结算工作效率,使资金结算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黑龙江省政府采购资金联网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黑财采【2009】6号),制定本操作规程。

一、政府采购资金结算办理程序

(一)采购人对所采购的“标的物”验收合格后,全额付款的采购项目应向供应商出具《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报告》原件四份;分期付款的采购项目应在合同签订后向供应商出具《政府采购合同接受履行报告》原件四份。

(二)供应商上传发票或资金往来收据扫描件后,提交并告知采购人进行审核,采购人审核通过后,在网上生成《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报告》或《政府采购合同接受履行报告》电子版并提交给采购中心结算经办人。

电子版信息包括:发票或资金往来收据扫描件、《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报告》或《政府采购合同接受履行报告》电子版(Word2003格式)。

(三)供应商及采购单位网上电子信息提交完成后,需携带纸质材料到采购中心一站式服务递交资金结算材料;提交电子信息三个工作日内不递交纸质材料,电子信息将被退回。经过初审,不合格的结算材料,工作人员应即时退回;合格的结算材料,供应商需在《政府采购资金结算登记表》(见附件)上登记备案。

纸质材料具体要求为:

1.办理一次性付款所需纸质材料:合同原件一份,《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报告》原件四份,全额发票复印件(财政性资金五份、自筹资金四份);

2.办理分期付款所需纸质材料

首付款时需提供:合同原件一份,《政府采购合同接受履行报告》原件四份,等额发票或资金往来收据复印件(财政性资金五份、自筹资金四份);

二次以上付款时需提供:合同复印件一份,《政府采购合同接受履行报告》原件四份,等额发票或资金往来收据复印件(财政性资金五份、自筹资金四份);

支付尾款时需提供:合同复印件一份,《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报告》原件四份,全额发票复印件(财政性资金五份、自筹资金四份);

分期支付时,采购人提供的纸质验收单和网上所提交的《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报告》或《政府采购合同接受履行报告》中须注明第几次支付及此次支付占全额的百分比。

(四)结算经办人在接到网上结算申请和相应纸质材料后(协议供货除外)方可办理资金结算,并对以下内容进行审核:

1.甲乙双方签订的纸质合同是否经采购中心核对,并在采购办审核备案;

2.纸质结算材料与网上结算申请信息是否一致;

3.《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报告》或《政府采购合同接受履行报告》填写是否完整,是否有采购人手写签字和采购单位加盖的公章(应与申报计划时的盖章一致);

4.发票扫描件与复印件是否相符,发票金额是否与结算金额相符;

5.以下三种情况:分期付款、合同监督处抽检验收、存在特殊或异常情况的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报告》或《政府采购合同接受履行报告》中是否有验收经办人和处长签署的结算意见。

对有问题的结算申请,结算经办人应及时通知采购人或供应商进行修改。

(五)结算手续齐全后,结算经办人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出具纸质结算通知书。结算经办人、负责人和中心领导签字或盖章后,加盖验收结算专用章交办公室统一送达国库支付中心和省政府采购办,同时结算经办人将网上信息提交国库支付中心。

(六)国库支付中心回退的结算,结算经办人应视情况立即与采购人或供应商取得联系,进行修改,修改无误后再次提交国库支付中心。

(七)结算完毕后,前三个季度,结算经办人应在次月的月初将结算通知书、合同、发票或资金往来收据复印件、《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报告》或《政府采购合同接受履行报告》交采购业务处室项目经办人处归档,并做好移交手续登记;第四季度可在季度末或第二年年初交接。

(八)结算经办人每月初应与国库支付中心相关人员核对上月结算数量及金额等信息。

二、政府采购资金结算办理要求

为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在办理资金结算时,对结算经办人、供应商、采购人提出以下要求:

1.结算经办人应对采购人与供应商所提供的网上和纸质单据进行认真核对,并保证供应商递交的结算单据齐全后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结算办理。

2.采购人应认真核实供应商所提供的结算材料,并积极配合供应商办理资金结算工作。

3.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结算单据的真实性,应认真协助采购人、结算经办人办理结算工作。

附件:

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报告

计划号

招标编号

采购单位

中标供应商

标的名称

单 价

数 量

中标金额

验收情况(采购单位填写)

验收地点

验收小组成员

(两人以上)

验收货物名称与数量

验收结果

是否同意支付货款

付款方式及金额

质保金

已收到 %质保金,金额为

合同履约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履约验收日期: 年 月 日

经验收符合 合同所签定的数量、质量及各项条款,予以接受。

验收单位(盖章):

验收人(签字):

政府采购合同接受履行报告

计划号

招标编号

采购单位

中标供应商

标的名称

数 量

中标金额

验收情况(采购单位填写)

本次为此标的第________次支付

本次支付金额:

本次支付金额占全额的________%

工程进度:(仅限工程类、网络工程类项目填写)

本标负责人:

采购项目负责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采 购 机 关(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报告

[2012]0001

招标编号

SC[2012]0001

黑龙江省XX厅

中标供应商

哈尔滨市XX科技公司

办公用品采购-----计算机

4000

200台

中标金额

800000

验收情况(采购单位填写)

验收地点

XX厅库房

验收小组成员

(两人以上)

张XX、李XX

验收货物名称与数量

XX牌电脑200台

验收结果

经验收,该标的品牌、型号、规格等与合同约定完全相符,验收合格

是否同意支付货款

同意支付

付款方式及金额

一次性付款800000元

质保金

已收到 5%质保金,金额为 40000

合同履约日期:201221

合同履约验收日期:201226

经验收符合[2012]0001合同所签定的数量、质量及各项条款,予以接受。

验收单位(盖章):

人(签字):

政府采购合同接受履行报告

[2012]0001

招标编号

SC[2012]0001

黑龙江省XX厅

中标供应商

哈尔滨市XX建筑公司

办公楼改造

1

中标金额

4000万

验收情况(采购单位填写)

本次为此标的第次支付

本次支付金额:2000万

本次支付金额占全额的 50 %

工程进度:(仅限工程类、网络工程类项目填写)

形象工程已进行到百分之五十

本标负责人:张XX

采购项目负责人(签字)

日期:2012年2月1日

关(盖章)

日期:2012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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