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院政发〔2018〕158号
各学院(中心、部、所)、各处室:
为保证2019年1月1日新《政府会计制度》的衔接工作顺利进行,按《黑龙江省省属高校、厅直属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黑教财【2012】13号)规定,结合2016年资产清查盘点结果,我校对购置年限长久,现已无法继续使用,或因使用多年已经无法正常运行(实验设备不能满足标准参数要求)形成了技术淘汰,或因长期使用内部组件损坏无法再购买到相应配件维修等原因形成的报废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置。本次处置的办公家具、电子设备、实验用具等固定资产账面原值199.19万元,现予以公告。
特此决定。
附件:黑河学院报废固定资产明细表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