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向主管部门提交的资产出租申请文件(需正式文件)一份,向财政厅提交的资产出租申请文件(需正式文件)一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申报审批表》一式三份。
二、资产所有权证书复印件(无所有权证书的,提交资产权属证明材料)一式两份。
省教育厅财审处
2015年3月25日
版权所有:黑河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 联系我们:0456-6842106 6842108 6842109 技术支持:黑河学院网络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