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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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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管理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013-03-05 00:00  

国有资产管理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国有资产管理处是负责全校的物资设备采购和管理的主要职能部门,一定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廉洁从政。为此,制定如下责任制:

1.对全处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全责。

2.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坚决按照规章制度处理各项事务。

3.积极主动地在全处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保证全处职工廉洁从政。

4.坚定贯彻执行仪器设备招标采购制度,每次购置都有审计、财务及使用单位的人员参与,保证仪器设备质优价廉。

5.在公务活动中不接受影响公务的宴请,不收受礼品和礼金。

6.严格执行验收入库制度,严格出库手续。保证设备和物资不损坏、不流失。

7.重大事情由处务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定期召开处务会议研究处内工作。

8.定期向学校主管领导请示汇报工作,经批准后方可操作。

9.加强群众监督,处领导要自觉地接受群众监督。

2010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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